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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宝贝助孕价格_A89国际助孕_53447_mE4W2_88761_773d0_孕妇产检地贫一定要做吗?可以

admin 2022-09-26 10:14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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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产检地贫(地中海贫血)不一定要做,可以选择不做。如果整个家族里没有地贫的遗传病史或者没有地贫基因的携带者可以选择不做产检地贫。但是如果家族里有人是地贫患者或者携带者一定要做产检地贫,为了避免中度重度地贫患儿出生。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个地贫基因的携带者,那么孩子患相同地贫的几率有百分之五十;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相同地贫基因的携带者每次怀孕胎儿患相同地贫的概率在百分之七十五且患重度地贫的概率在百分之二十五;如果夫妇携带不同类型的地贫基因或者只有一方患有地贫,那么生的孩子是不会患有地贫。所以夫妇产检地贫在有遗传病史的情况下是一定要做。

怀孕三个月的时候身体状况良好本来不打算做孕检,做孕检本来是想检查一下激素水平没想到检查出来了有α轻度的地贫,老公本身就患有α轻度地贫,没想到现在都检查出来了,想请问一下大家做绒毛穿刺的风险低一点还是羊水穿刺的风险低一点哦,生的宝宝一定会患有地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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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胎儿的健康建议产检一定要做,做绒毛穿刺想让结果更加的精确一点,理论上绒毛穿刺和羊水穿刺是风险都是一样的低风险,绒毛穿刺会疼一点但是结果会更加精确,轻度地贫也是有可能生下患有重度地贫的孩子。

孩子有可能患有地贫所以不论哪种穿刺都要及时尽快的做,如果胎儿是中重度的α地贫一定要及时的引产。如果是不好的情况下次可以通过产前诊断做第三代的试管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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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不一定患有地贫,有一半的概率是正常和轻度地贫。哥哥家上周就生了一个有地贫的宝宝,出生的时候伴随肺炎还有点黄疸,就是因为出生的时候担心做绒毛穿刺有风险就没有做没想到宝宝患有地贫,所以建议及时检查两种穿刺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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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试管是在一代试管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只有一代试管失败才能做第二代试管,可以自然结合成功的胚胎是比较好的,只有精子和卵子不能自然结合才会让患者做第二代试管。女方的不孕症在第一代试管期间基本可以治疗好,而第一代试管失败那说明可能是男方的精子问题,这样就能够用第二代试管来帮助解决男方不孕问题。如果直接做第二代,女方存在的不孕问题就得不到解决,最终会影响胚胎的质量,降低胚胎的成功率。

不同的患者适合不同的试管方案,有些患者适合第一代试管而有些患者适合第二代试管,但是一般做第二代试管都需要先做第一代试管,这是为了更好的提高成功率。下面是不直接做第二试管的原因以及直接做的弊端分析:

1.女性的子宫环境是胚胎最后能否着床的关键,做第一代试管可以治疗女性原因引起的不孕症,如输卵管问题、内分泌问题、宫腔问题等,直接做二代女性的问题就得不到彻底的解决,最后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试管失败;

2.第一代试管失败后医生会根据失败的原因进行分析,可以比较明确的了解是否是男方出现问题,男方问题导致的失败就需要用第二代试管解决,如果直接做第二代试管,虽然可以治疗男性的不孕症,但女性所存在的一些隐性基本会被忽略,最终有可能会生出不正常的孩子甚至是流产;

3.第二代试管是在第一代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一代试管自然授精的妊娠成功率会比较高,失败后医生会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而直接采用第二代试管技术,妊娠成功的概率取决于男性精液的质量,如果男性精液质量差,成功的概率会很低。

即使病人已经十几年没来了,胚胎还存着。我们中心根本搁不下保存胚胎的液氮罐。这以后该怎么办?”谈及我国试管婴儿走过的30年,北京协和医院内分泌与生殖妇科中心主任郁琦12日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心中的忧虑。

世界首例试管婴儿今年步入不惑之年。短短几十年,全球借助试管婴儿技术出生的人口已超800万,作为试管婴儿诞生第一大国,我国每年这一数字高达20多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郁琦的“忧”是国内辅助生殖中心多年悬而未决的共同“心病”。

“无主”胚胎库存近满

一个试管婴儿周期会培育多个胚胎,医院一般筛选出两个胚胎植入子宫里,剩余的胚胎则被放入液氮罐中冷冻保存,今后若有需求,经成功“唤醒”后可再次进行移植。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多数患者在做完试管婴儿后不久便与医院失联,剩余胚胎成为“无主”胚胎。

困扰郁琦的正是这些“无主”胚胎的去留问题:如果一直存下去,医院快没地搁了。保存成本也是大问题。目前一份胚胎的年保存费用,从一千元到三千元不等。这笔费用只能医院买单。

不只北京协和医院,记者从网上了解到,5年前,南京、武汉、深圳、青岛等多省市生殖机构就面临同样的困扰。

资料显示,部分地区冷冻胚胎数几年前便已过万,其中六成以上属“无主”胚胎。

“国内几乎没有医院真正扔掉胚胎。”郁琦说,“从医生角度来讲,毕竟胚胎有变成孩子的可能,如果销毁,我们在心理上也很抵触。”

不忍心扔,也不敢扔

事实上,郁琦不仅不忍心扔,也不敢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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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是人还是物,目前法律并未对其明确定性。虽然我们和病人签了关于保存多久就可丢弃的合同,但如果将来法律将胚胎界定为人,医院贸然将其丢弃可能要面临严重的后果。”郁琦表达了自己的担心。

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规定,对胚胎的处理,医院须获得夫妻双方的知情同意书。签署合同是医院应对潜在纠纷的唯一办法。

记者在北京某生殖中心的一套合同上看到,剩余胚胎去向知情同意书规定,医院为实施冷冻胚胎的患者保存胚胎6个月,超过期限1个月后,如果患者不提出新的要求,则可将冷冻胚胎丢弃。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国内医院都是各自拟定合同条例,但内容大同小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国内规定人胚胎干细胞研究所用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不得超过14天,《民法总则》第16条将胎儿视为自然人进行考量,未提及胚胎。

从这两点来看,我国法律层面是把胚胎当作“非人”。但“考虑到它有发展成人的潜能,又需要我们特殊对待”。

“法律不解决定性问题,不会明文规定胚胎是什么。”朱虎补充道。加上国内对胚胎能否丢弃也未明确规定,许多医生担忧合同法律效力不足。

亟须完善统一的合同范本

“我看不出来能把合同视为无效的理由。丢弃胚胎并不涉及社会秩序问题,法律没有必要对这方面进行控制。只要合同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愿,医院按照合同来,是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朱虎认为,现在的合同也有“短板”:太简单,没有考虑到很多其他情况。

比如夫妻俩人离婚或一方死亡,或者离异后女方不能再生育,在胚胎处理上两人存在不同意愿,医院该怎么办?没有合同进行预先规定,而仅遵循一方意愿行事,医院可能会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朱虎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合同模式,医学界和法学界联合起来,共同制订出一份完善统一的合同范本,医院再根据自身情况作内容调整,“不仅是胚胎去留,其他一些尚存争议的问题,例如胚胎继承权等,也应该由医法两界多沟通商讨,得出一些共识。否则做出一些错误的规定,代价会更大”。

制定合同范本并不难,事实上,胚胎去留还涉及许多伦理问题。

“由于这些胚胎具有成为人类生命体的潜在可能性,人们在意识或潜意识上将其视为人类生命体或潜在的人类生命体,因而在是否弃置它们的问题上常常会避免做出决定。”中国社科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段伟文建议,可从如今的伦理困境倒逼人工生殖技术路线,由冷冻胚胎转向冷冻精子和卵母细胞。

段伟文强调,在事先约定方面,应要求胚胎产生者或所有者事先从尊重生命的角度认真思考胚胎的生命内涵,审慎对待胚胎的生命属性以及胚胎的产生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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